2007年11月19日 星期一

請喪假


相信大家都還記得,小學時代請事假一定都要
事先遞假單給老師。
我同學教小學三年級,有一天她的一個學生因
為奶奶過世要出殯,必須回南部,所以在事假
單的「事由」上寫著:「出殯」。
我同學糾正他說,「事由」應該是請假的人要
去作的事才對,結果小朋友點點頭、拿回座位
改,不久後拿來改過的事假單,只見「事由」
由「出殯」改成----「陪葬」!


沒有留言: